佛山土地市场新规:涉11种行为 房企1年内禁拿地
2011-10-11 08:53:57  来源:广州日报   【 【打印】【收藏】
标签: 房企 囤地
  摘要:昨日,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公布《佛山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称,将对房企拍地诚信记录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有竞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六个月以上,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等行为的房企,将被列入黑名单,该企业、企业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立的企业最近一年内将不得参加佛山市土地竞买...

  《佛山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昨日公布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李文慧)昨日,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公布《佛山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称,将对房企拍地诚信记录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有竞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六个月以上,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等行为的房企,将被列入黑名单,该企业、企业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立的企业最近一年内将不得参加佛山市土地竞买。

  方案制定了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人信用等级评价方法和标准,由市和各区国土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开发房地产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其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土地市场诚信记录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计入诚信档案,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等级评价划分为AA(优秀)、A(良好)、B(一般)、C(差)共四个等级,评价有效期为一年。

  根据方案,房企一年内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无不良记录的,信用等级评价为A(良好);二年以上守规的房企信用等级评价为AA(优秀)。信用等级评价为C(差)的企业,将列入佛山市土地市场失信“黑名单”,该企业、企业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立的企业最近一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土地竞买。

  此外,最近二年内房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评价C级的失信“黑名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竞买环节中,竞买人提供虚假、无效证件、隐瞒不良行为记录等;相互恶意串通中标、竞买的;在供地及开发利用环节中,竞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六个月以上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

  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表示,这份失信“黑名单”还将定期向社会公示并通报土地交易机构,明确其最近一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土地竞买。业内人士分析,目前佛山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期,此时出台规范土地市场的新政策,中长期能有效防范土地交易的风险,打击失信房企。

(责任编辑:bowie.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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