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南海住建局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及在售商品房项目售楼部防疫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通知》明示,需控制销售现场人数,分期分批销售,减少人员聚集,不得同时安排2组以上客户同时参观样板房。提倡采取线上(预约)推销结合现场签约的方式风。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镇(街道)房管所,区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区房地产业协会:
按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排,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20年2月10日起开始有序复工,相关在售商品房项目售楼部也开始逐步有限度地开放使用。为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区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0〕83 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房地产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等 6 个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复工及在售商品房项目售楼部防疫工作专项检查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
自2020年2月10日起至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结束。
二、主要检查范围和要求
(一)镇街属地全覆盖检查。各镇(街道)房管所要结合房地产市场管理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对各自辖区内已复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在售商品房项目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相关措施及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必要时,建议报请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协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
凡检查发现未达到防控要求的、或出现确诊病例的、或存在重大(瞒报)疫情隐患风险而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和开放售楼部。涉及其他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的常规工作,可结合防疫检查一并开展。
(二)区动态监测不定时抽查。区住建水利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已召集各镇(街道)房管所、各在售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等相关负责人建立了临时微信工作群(南海在售楼盘防疫工作联系群),以便搭建快速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传达有关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和要求等,并动态收集和更新各镇(街道)、各企业的工作信息,动态了解疫情防控最新状况,同时将对全区已复工的商品房项目进行不定时现场抽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开发企业必须制定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保障防疫物资到位,建立防疫工作架构,并由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任防疫工作主要负责人,明确各级岗位人员职责分工,全面排查返岗员工健康状况,最大限度规劝在疫情重点区域的员工暂不返回南海,一旦发现企业(项目)内发生疫情或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情形,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属地相关部门、社区等如实汇报。
(二)在企业(项目)办公楼或售楼部集中出入口设置防疫检查点、张贴防疫宣传海报和标语,并认真做好所有进出人员(含员工及来访人员)的身份和健康状况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信息、联系电话、车牌号码、进出时间、回公司之日起最近14天的去向,体温及健康状况等)。
(三)在公司(项目)办公楼或售楼部的防疫检查点应安排专人值守,使用非接触式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做好台账记录,并督促进场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严禁进入销售现场,期间不得摘除口罩)。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人员严禁进入销售现场、应及时报社区居委会,并引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四)控制销售现场人数,分期分批销售,减少人员聚集,不得同时安排2组以上客户同时参观样板房。提倡采取线上(预约)推销结合现场签约的方式,尽量减少人员现场停留时间,并务必保持销售场所通风。封闭区域应设置主动通风设施,禁止封闭房间对外开放使用。
(五)做好场所清洁和消毒工作,按要求每日定时对销售现场进行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对接待前台、合同签订处、公用桌椅、门窗把手、通风设备等进行及时消毒,并加大对出入口、样板房、电梯、过道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清洁消毒频率,受到污染要随时跟进清洁消毒。
(六)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放置专属防疫垃圾收集箱,及时清理销售现场防疫垃圾,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七)加强防疫知识和卫生健康宣传,在销售现场充分利用公示栏、宣传单张、LED屏幕等宣传政府部门疫情提示、政策文件及防控工作要求。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增强企业员工及购房人自我防护意识。
四、其他
(一)各镇(街道)房管所在每周一、周四下午5时前各报送一次检查情况,相关检查任务清单(模板)详见附件(可结合实际情况补充或调整,主要通过政务网OA系统、微信工作群等网络信息途径报送),遇到紧急情况应即时报送。
(二)上级或属地政府、部门等有其他卫生防疫等最新要求的,应遵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huhongbo.)